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北海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3-03-31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2971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房住不炒” 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对房地产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监管水 平,支持刚性和合理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供给端结构优化

(一)统筹规划引领。加大城市规划与房地产、配套设施建设的衔接,高品质打造和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宜居城市。统筹好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建设。

(二)优化产品结构配比。合理确定居住区控制指标,顺应市场需求调整住房户型结构,优化户型面积配比、商业办公建筑 面积配比,保持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在合理区间。

(三)提升“住有所居”质量。加大廉州湾新区和铁山港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振产业工人安心就业、新 市民置业信心。持续开展沿海岸线重点设施建设及综合整治, 打造观光旅游休闲特色带。

二、促进需求端潜力释放

(四)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用好自治区调控房地产市场税收 优惠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精准度,对新市民、引进人才、 教职工等群体购买刚性或改善型住房适时给予相关购房优惠政 策,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

(五)多渠道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在优先消化棚户区改造现有存量安置住房基础上,可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安置棚户区住户、 征地搬迁户;鼓励房产开发、国有平台等各类企业将自持或通过 收购、租赁的商品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文旅推介、招 商引资推介、向海经济发展推介等形式,加大北海宣传力度,以 客流量带动销售量,吸引优质客群到我市置业、安家落户。

三、聚焦保障端形成合力

(六)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北海市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重点监管额 度内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切实降低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和竣工验收“一站式”改革;持续优化商品房交易、办证流程, 推动房地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体化智慧管理建设,实现“交房 即交证”,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平台,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释放、共享各方对金融支持政策的需求,及 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及困难。

(八)加大已逾期难交付项目处置。敦促强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逾期交付项目处置;全面加大对风险项目开发企 业缴税核查力度;全面强化对风险楼盘违法线索的搜集、核查; 加大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进度和处置力度;建立重大信访问题联席 约谈制度,坚决打击处理各类突出犯罪行为;健全房地产行业长 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九)加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对符合《北海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 项目,房屋已销售且已入住,行政执法部门已依法对开发建设单 位违反规划建设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执行到位的,报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后,可按“证罚分离”原则,在办理规划核实的同时,依法尽责追缴罚款;开发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行政事 业性收费等税费的,可按“证缴分离”的原则,报经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同时,通过设立“共管账户”,完善 税费收缴追缴机制,依法尽责追缴相关税费。

(十)强化日常监管和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对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交易秩序, 严厉打击恶意降价、恶意竞争、乱收费行为,依法打击中介机构在房产销售中的恶意代理行为,防止消费者过度维权情形,维护消费者正常权益,强化联合惩戒作用。

(十一)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落实和完善社会基层治理机制, 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补齐社区和小区基础设施 短板;通过智慧物业监管平台建设、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等举措促进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调整、完善物业收费政策。

四、提升房地产业金融服务

(十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上 争取信贷资源和支持政策,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 融资需求。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同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用 好阶段性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按需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 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 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满足司法保障、还款安排和债权安全等条件 后,鼓励金融机构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

(十三)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 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用好“一 城一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首次购房商贷最低首付比 例 20%的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十四)支持存量房“带押过户”。优化存量房(除政策性住房外)交易登记服务,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依法实施存量 房交易“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一体化”集成存量房交易“带 押过户”涉及的存量房网签备案、所有权转移登记、新抵押权登记以及注销原抵押权登记等事项。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满足对老百姓购房的金融支持,为存量房市场的交易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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